张罗脚:花样年华,不能被荒废

云悠
创建于2022-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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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29日,下午两点半,路肖琴老师和唐银江老师驱车前往张罗脚家里。

       张罗脚的父亲张毛嘎先生及其夫人礼貌的接待了我们,积极配合,可惜张罗脚因为身体原因,未能到场!

  我们了解到,张罗脚家中的经济情况不好,然而双亲也愿意支持张罗脚继续读书。


  老师通过电话联系不到张罗脚同学,只是知道她身体不适,确实不方便劳累。劝说其父母尽量让张罗脚学习,最后中考的时候也要过来参加考试。

  是否继续念书,全看张罗脚自己。我们会一直鼓励她继续读好书,这样路就更广,选择会更多。

       接着,唐老师向张罗脚同学及其父母宣传了《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
        一、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义务教育应承担职责: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二、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处罚措施。
       然后,路老师老师向张罗脚的父母宣传控辍保学工作的“四步法”:第一步:宣传教育——第二步:责令改正——第三步:行政处罚——第四步: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
     最后, 通过此次家访,张罗脚的父母答应会好好配合,积极劝说张罗脚返校以及参加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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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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