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二十大报告中的“促进教育公平”,我校提倡小班化教学,每班不超过25人,它的最大优势就是根据教育心理学的有关原理“尊重学生的个性”发挥学生的主体学习作用”,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素质的提高。8月31日上午,佳木斯市郊区长青小学开展了四年级“阳光分班”活动,区教育局纪检室工作人员、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共同参与,活动现场全程录像,做到公平公正、均衡透明。
我校秉持“学生成绩蛇形排列,分班教师现场抓阄”的工作方式开展此次“阳光分班”。会前,学校班子成员陆续深入四年级,与家长进行小班化教学优势的交流。小班化教学对孩子的成长非常有利,教师能更好的关注每位学生,更好的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的个别辅导,学生锻炼的机会增多,有利于树立孩子的自信心,有利于培养孩子的集体荣誉感等。
分班过程实施“阳光”操作,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根据学生人数、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均衡分班,将四年级学生编入分班数据库,保证学生全部参与“阳光分班”。
活动现场宣读公证词,公证了此次“阳光分班”真实有效。分班仪式后,班主任分别召开了新班级的家长会,与家长们就今后孩子的学习成长问题共同探讨交流。
“小班化教学”,改变的不仅仅是班级的人数,更多的是改变教育观念和思想、教育方式和方法。“小班化教育”不只是为了提高学生成绩,而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创新能力和良好习惯。我们期待在小班化教学的方式下,长青中心小学的每一位学生都能收获满满,向阳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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