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为确保学生顺利入学,学校特发出以下有关开学事项,请家长陪同自己的孩子认真阅读,密切配合学校开展入学工作。
一、入学报名
(一)所有学生(含学前班)家长于9月1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6:30陪同孩子到相应班级办理入学注册事宜。
(二)入学注意事项
二至六年级学生的素质评价手册和暑假作业,报名日(9月1日)由学生本人带到教室,交由班主任统一收取。
二、开学前注意事项
请家长督促孩子们按学校要求整理好自己的仪容仪表,准备好学习用品,调整好作息时间,保证准时到校。
三、开学后注意事项
1.上、放学途中注意交通安全。按上级规定,未满12周岁,不得骑单车到校。
2.学生科学规划好时间,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段入校,不提前到校,不迟到。
学生入校时间安排如下(按规定时间进入,不要提前到校门逗留):
上午7:30—7:55,
下午13:30—13:55
学生放学开门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11:50—12:10(学前班、一、二年级星期一、三、五:上午11:00);
下午16:00—16:30(课后延时服务开始时,时间表另通知)
3.为了大家的安全,家长可驾车接送孩子上放学;家长和车辆一律不能进入校园,家长与车辆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到达指定区域后,即停即走,请家长不要在校门口聚集,保证学生有序通行。
4.所有学生在入校后,有序进入教室。不得在教室外逗留。
5.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能在学校门口逗留。
6. 保持正常的学习节奏,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和正常的作息习惯,合理安排膳食,多运动、多沟通,保持良好心情。
各位家长朋友,为孩子创造平安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心,配合做好开学的各项工作,守护我们的孩子健康平安地学习和成长!
龙尾镇高明小学
龙尾镇中心幼儿园
2024年8月31日
制作:黄庚其
审核:黄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