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四海支行学习个人信贷新规定严防贷款资金挪作他用

蔡安婷
创建于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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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要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要求我们树牢未雨绸缪的风险意识,时刻关注监管动向,持续提升个贷风险管控水平。

一是源头把控,防止病从口入。要求支行严把贷前调查关口,加强借款人资质及还款能力的审核,并针对经营、消费用途贷款进行穿透式、实质性的重点调查,密切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贷款发放前即告知借款人贷款资金的用途合规使用方式与禁止事项,明确违规使用的严重后果,尽责履职,切实把好“第一道防线”。

二是转变观念,守住合规风险底线。借款人贷款真实需求与贷款发放的实际用途、贷款资金的还款来源密切相关,要求支行杜绝“重抵押、轻收入、轻贷后、轻用途”的观念,不可因抵押物充足而放松调查,放松风险放控。

三是强化监管,严防资金用途违规。分行强化贷后监管力度和检查强度,通过日常及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资金流向合规性的监督检查。要求支行通过人行征信、交易流水、工商注册、交易合同、收据等多种信息资料全面排查,提高风险识别的敏锐力与准确性,防范借款人通过贷款公司过桥垫资套取贷款置换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违规流入投资领域等,不断强化贷款用途风险管理。

四是科技赋能,强化系统核查有效性。指导支行通过运用总分行资金流向监测系统,对潜在风险客户及时识别和量化,运用大数据风控体系的动态监控,确保有效实施贷款存续期监管,并严格规范支行履职操作,不断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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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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