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州市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工作方案》(抚教体基字〔2024〕30号)、《乐安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工作方案》(乐教体字〔2024〕103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确保分班过程阳光透明、公平公正,有效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事业的均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校实际,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我校一年级实行“阳光分班”,特制定“阳光分班”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阳光分班”,推动师资配置均衡、编班均衡,促进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科学化、透明化,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分班原则
(一)公平公开原则
学校“阳光分班”要坚持全面实行公开原则,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分班工作公平公正、规范运行。
(二)均衡分班原则
学校“阳光分班”要确保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随迁子女、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等相对均衡分布,师资配备合理均衡。所有参加分班学生均不组织入学考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分班,学校不得设置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
(三)随机分配原则
实施科学分班、均衡分班,按照学生、任课教师团队“双随机”原则对学生进行随机分班,先随机确定学生、后随机确定任课教师团队方式组建班级的师生团队,确保各班级学生、师资基本均衡。
(四)基本稳定原则
分班结束后,一年级学生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级建制的,学校需制定调整方案并报县教体局同意后进行,调整过程须严格遵循本条一至三项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乐安县第四小学“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龚万根
副组长:李招保、沈明林、罗发生
监督员:1.县教体局行政部门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人;2.教师代表10人;3.家长代表8人。
成 员:教导处相关人员
备注:凡有直系亲属和子女就读本校一年级的教职工实行回避,不参与当年的“阳光分班”工作。
四、组织实施
1.方案制定。学校“阳光分班”实施方案报教体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及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校内公示栏进行公示。
2.师资审核。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均衡配置一年级各学科教师,根据任课教师的业务水平、个性特长、年龄结构、综合素质等情况,综合平衡、合理搭配各班师资,由县教体局“阳光分班”审核组对学校一年级教师安排进行审核。
3.学生“阳光分班”
“阳光分班”采用阳光招生平台数据按照均衡分班原则随机分班。整个“阳光分班”的过程须全程录像、拍照留底备查。
时间:8月31日下午2点30分
地点:三楼录播室教室
参与人员:县教体局行政部门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阳光分班”领导小组成员、教师代表10名、家长代表8名。
具体流程:
(1)介绍到场的县教体局行政部门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阳光分班”领导小组成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2)学校工作人员介绍分班流程:确定分班方案→确定学生名单→确定班级数和班额→确定教师名单→确定参与“阳光分班”现场人员名单→“阳光分班”双随机→分班结果公示→入学报名注册→做好档案留存→将分班结果上传至江西省智慧教育平台(具体按上级通知上报)。
(3)校长介绍本学期学校实际招生人数和男女比例,确定乐安县第四小学2024年秋季一年级设10个教学班,介绍一年级教师配备情况。
(4)学生分班。8月31日,学校根据男女比例、年龄层次、特殊体质学生等情况将学生电脑软件随机编组,现场随机一位家长打乱排序。确保各班、学生人数基本一致,男女比例大体相当,年龄层次相对平均。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班以及其他形式的特殊班级。多胞胎参加电脑派位分班实行一号派位,同班录取。
(5)抽签选班。在县纪委监委、县教体局相关责任部门指导下,学校主动邀请学生家长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现场共同监督,由班主任随机抽取学生分组序号,从而确定所任教班级学生。抽取结果当场公布,由监督人员代表和学校参与人员现场签字认可,并上报教体局备案。
(6)签字盖章。“阳光分班”结束后,将“阳光分班”学生名册备注学校班级信息,现场打印4份由责任督学、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中2份名单分别送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教育股留存,1份用于张贴,1份学校留存。
(7)补录新生分班。8月24日后报名的新生将集中于8月31日在县“阳光分班”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阳光分班”。
五、公示
“阳光分班”结果确定后,学校在公示栏集中张贴公布:学生“阳光分班”名册、学校起始年级教师安排表、学校“阳光分班”教师安排结果、“阳光分班”公示公告。一经公布,不得变动,严禁随意调班。
六、工作要求
1、保护隐私,规范实施。“阳光分班”工作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学生和家长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分班结果公示内容不得包含学生及家长敏感信息。
2、强化责任,严肃问责。严格执行“阳光分班”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公开分班方案、分班程序、分班过程、分班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新生按时入学和社会秩序稳定。
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电话:0794-6667997
县教体局:0794-6590730
乐安县第四小学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