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邱家屿小学关于公开招聘保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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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县邱家屿小学关于公开招聘保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巧家县中小学校安保人员配备工作实施方案》,经学校党政会议研究,决定招聘保安工作人员。为确保保安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严把关口,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名额
(一)在全县范围内招聘,户口不限。

(二)招聘名额:1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被开除工作、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年龄在18至45周岁以内(界定在2006年9月1日至1979年9月1日之间出生)的公民。

(四)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矫正后视力4.8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身高1.65米以上。无残疾、纹身、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五)初中及以上学历。
(六)体检、政审合格。
(七)符合以上条件的退伍军人、现从事学校安保工作人员给予适当照顾。
四、保安工作职责
(一)自觉遵守学校内部规章制度,服从安排,接受必要的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
(二)认真履行学校保卫工作职责,负责校内及学校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值班巡逻,维护学生集体活动、上放学及课间秩序,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及时解决处理校内及学校周边涉校突发事件,防止造成师生伤害。
(四)严格门卫制度,严防精神病人、对社会不满人员、暴力恐怖人员等不法分子滋扰校园,伤害师生。
(五)熟悉报警电话,具有一定的应急处置和排除险情的能力。
(六)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参与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采取报名者本人到学校自我推荐应聘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联系电话:18987043880刘老师。

2.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若有退伍证和保安证需同时提交)原件审查并交复印件、大1寸免冠近照5张、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无吸毒史证明原件。
参加应聘人员提供以上材料经学校初步审核同意后,必须到县人民医院体验,报名人员体检参照《云南省2015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进行(项目:肝功能、血常规、血糖、彩超、心电图、摄胸片、物理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者要如实填写《巧家县学校保安招聘审批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在报名过程中,原件审核人员与报名人员同时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如有提供虚假资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用的解除聘任合同,相关工作人员涉及工作失职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3.国家工作人员、退休人员以及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服务关系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学校会同当地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学历审查、按县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报告书内容进行身体初检、按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和有无吸毒史进行政审。初审合格后确定推荐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公示,等额呈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批。
六、录用和组织培训

学校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批后,组织保安人员进行常规培训,一年以内须取得保安合格证(已取得保安证的除外)后方可续聘。保安证办理具体事宜由学校与保安公司联系。

七、试用

新招聘的保安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合同后开始上班,试用期为1个月。

八、订立聘用合同

经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满后,学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学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一年一签。

九、用工性质及待遇
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工资待遇:由县财政纳入预算,每月工资1800元(含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个人自缴部分)。试用期间学校为保安人员购买工伤保险,试用期满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文件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伤、生育保险、医保、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保安服装和安保器械由学校按相关标准配发,学校为保安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

                                   巧家县邱家屿小学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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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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