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光为序,筑梦起航”——兰溪镇羊角学校2024年秋季开学通知及温馨提示

南来北往
创建于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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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盛夏余温未消,金秋凉风已至。欢乐难忘的暑假生活转眼就要结束了。带着憧憬和希望,新学期如约而至。新的学期,新的目标,新的征程,新的希望。为了让大家顺利返校,尽快适应校园生活,请认真阅读这份开学温馨小提示,让我们一起迎接新学期的到来吧!

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9月1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各班教室

报名携带材料

一年级新生:准备好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兰溪镇卫生院开具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七年级新生:准备好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油麻潭、高李学校:本学期转入羊角学校的学生携带户口本原件或复印件、学籍卡!

羊角学校二——六年级,八——九年级:携带好相关暑假学科作业,学生评价手册。

开学准备:

 缴纳保险、上交非税(餐费、课后服务费)、征订一科一辅、完成暑假作业等!

正式上课时间:9月2日

温馨提示

一、学习任务和学习用品检查

      提醒孩子检查回顾作业的完成情况,很多孩子经常将作业拖延至正式开学前一晚,挑灯夜战,通常在身心俱疲的状态下草草应付。因此,建议家长和孩子一起合理规划和安排开学前期的这几天,及时查漏补缺,高质量完成作业并准备开学学习用品、书包等。

二、调整作息时间

       开学在即,全体学生应及时调整作息时间,克服假期养成的懒、涣、散、暮等不良习惯,建议在开学前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进行饮食和睡眠,保证获得充分休息的同时逐步适应开学后的作息规律,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新的学期。

三、罗列清单,设定目标

       列一份“返校”清单。做好返校准备,包括暑假目标完成清单、作业清单、学习用具清单等,用假期尾声,做一次“总结提升”。

       列一份“计划”清单。新学期,你一定有新的想法,新的目标,尝试列一份契合自已,能落实的新学期计划清单吧。

四、适度远离电子产品

      很多孩子在暑假经常使用电子产品等娱乐工具,家长可以适当纵容,但在开学之前一定要提前介入,加强监督,控制好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和频率。家长可和孩子共同商议,一起建立有规律的学习和娱乐时间。

安全提醒

一、防溺水安全

  1.家长要提高防溺水安全防范意识,时刻监督和管理好自己的孩子,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2.严格做到“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3.带孩子去游泳,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游泳场馆,清楚泳池的安全规则。

  4.让孩子学游泳,尽早掌握必要的游泳技能,以及自救和他救的要点。

二、心理健康教育   

    快乐的寒假即将过去,开学在即,孩子们难免会出现不安和焦躁。请各位家长多多关注孩子心理健康,接纳孩子的情绪,正确疏导,协助孩子做好返校心理过渡。

    1.接纳情绪。回顾放假期间的经历体验,学会接纳情绪,顺其自然,把注意力集中在当前要做的事情上。

    2.积极暗示。可以通过“开学就能见到同学和老师,享受学校美好时光”等积极的自我心理暗示来增强愉悦感,让自己精神饱满地迈进新学期。   

三、消防安全

     秋季风干物燥,是火灾高发期,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一定要提高,以免造成意外,发生火灾。

     1.家长切莫放松对孩子的监护管理,不要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要将家里的打火机和火柴等物品放置在高处。

     2.孩子使用明火,一定要在大人的看护下进行。

    3.注意各类电器设备的使用安全,严禁超负荷使用易引发事故的各类大功率电器 。 

四、交通安全

      1.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在机动车道骑车,不在路上并行骑车。家长骑车带孩子时,大人小孩都要确保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2.上下学途中,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斑马线;乘车系安全带;不坐三轮车、农用车等无客运资质的车辆,不顺搭陌生人的车辆,不坐超员车。

五、防欺凌、防性侵

      一、防欺凌   

      1.不做受害者: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2.不做欺凌者: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报警。                                                             

      二、如何防性侵?            

      1.任何人亲近你(包括亲人)若为你来不舒服感觉,你有权力说“NO”;                           

      2.谨记亲人、警察局(110)、妇幼保护专线(113)等紧急求救电话;        

      3.教育孩子谨慎交友,不与社会上不良少年交往;             

      4.要帮助孩子正确认识自己的身体,学会区分安全接触和不安全接触,拒绝任何人触碰孩子的隐私部位;              

      5.教育孩子不使用网络交友软件,不浏览非法网站网页,不传播不转发不良图片或视频;              

      6.教育孩子对陌生人或无人认领的物品保持警惕。                  


编   辑:王裕见

初   审:徐畅东

终   审:曾步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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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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