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保障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让学校和社会了解义务教育的概念、意义和学生辍学的危害,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保护未成年人重要性的认识,营造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2024年8月30日,儋州市司法局那大司法所黎应中所长、海南林源律师事务所律师符玉妃到儋州市那大第一小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法治进校园”普法活动,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在普法活动过程中,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解答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知识,推动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在讲座中,那大司法所黎应中所长、海南林源律师事务所符玉妃律师逐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历程、主要内容、立法宗旨进行解说。
在发展历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首先于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86年7月1日起施行。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内容是经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其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而制定的法律。
在内容上,义务教育法明确了义务教育的强制性、义务性、免费性、公益性、平等性,共分为八章、63条。在普法活动中,重点对本法的主要章节内容即总则、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经费保障、法律责任、附则逐项开展法律诠释,对法条规定的内容及其必要性、重要性进行说明,使得相关内容让群众感受到较为贴切实际,更为通俗易懂。
在立法宗旨上,义务教育法的主要立法宗旨是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这一法律体现了国家对义务教育的重视和保障,旨在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到优质的基础教育。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性质共同体现了国家对义务教育的重视和保障,旨在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到优质的基础教育。具体包括:发展基础教育:这是义务教育法的主要目标之一,旨在通过提供基础教育和素质教育,提高全民族的教育水平和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通过教育的发展,推动社会的经济发展和物质文明的进步。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教育提高国民的思想道德水平,促进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经过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普法活动,群众们对义务教育法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亦充分意识到义务教育贯彻落实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