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和倾力帮助下,我校全体教职员工辛勤努力,奋力拼搏,使得我校教育事业取得了更好地发展。与此同时,您的孩子在学校里也取得了可喜的进步,收获了成长的快乐。长期以来,我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出台了多项措施遏制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等行为。我们也呼吁广大学生家长大力支持我们的工作,自觉抵制有偿补课。
一、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每一位家长都要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拒绝把孩子送到在职教师家中或其举办的辅导班中进行有偿补习功课。要把课余时间、节假日真正的还给孩子,切实减轻孩子的课业负担,确保孩子安全。
二、及时举报有偿补课行为禁止有偿补课既是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也是每一所中小学校的责任,更离不开广大学生家长的支持。如果您发现在职教师存在发动、劝说或采取其他方式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请您及时的如实向学校或区教体局举报,我们将认真调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合理安排孩子课余时间希望全体学生家长科学安排孩子的课余时间,指导孩子完成适量的家庭作业,引导孩子多阅读有益书籍,多与孩子共同走向大自然,让孩子充分享受课余和节假日轻松愉快生活。
最后,衷心感谢您多年来对我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工作顺利、家庭幸福!祝您的孩子快乐健康,天天向上!
师德师风监督电话市教育局督导室:0979——8462797
学校举报电话:13897599166 13369791771
我们的承诺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身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二、不招收本班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本班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校教师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格尔木市垦原学校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