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农行以今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创新开展金融宣讲活动,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从金融消费者来看,维权方式包括:
(一)拨打金融机构投诉电话
金融消费者通过拨打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客服电话,或拨打机构专用投诉电话进行投诉。银行有义务在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一定时间给予明确答复。
(二)向银行监管部门投诉
金融消费者通过邮寄信件或拨打投诉热线等方式,向银行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内容及证据应当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伪造证据。
(三)请求银行行业协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金融消费者可向当地银行行业协会或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相关工作人员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就调解协议的内容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四)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金融消费者可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对纠纷进行裁决。
二、金融诈骗的几种形式
常见的有十种形式,包括掉包诈骗、ATM诈骗、电话诈骗、勾结诈骗、假币诈骗、高息诈骗、引诱汇款诈骗、刷卡消费诈骗、虚假中奖诈骗、低息贷款诈骗。
新型金融诈骗犯罪的表现形式
1、计算机和网络犯罪(指以计算机和网络为工具实施的金融犯罪)
(1)非法进入银行计算机网络系统盗取银行资金或对计算机系统造成损害。
(2)截获银行和客户之间交流的信息,直接非法划拨,硬性上帐。
(3)伪造或变造金融凭证,实施经济犯罪。
2、信用卡诈骗
(1)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
(2)使用假证办理的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
(3)使用伪造信用卡进行诈骗。
3、贷款诈骗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诈骗贷款。
(2)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诈骗贷款。
(3)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超出抵押物价值担保诈骗贷款。
三、提升金融安全意识
1、经常参加宣传普及金融知识的活动,多了解一些金融常识,有疑问应及时向有关人员进行咨询。
2、切勿把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金融账户等转借他人使用。
3、不要因为赠送礼品就注册账户并提供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账户信息。
4、在日常生活中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也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金融信息。
5、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谨防个人信息被盗。
6、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和期限,例如:“仅供XX年XX月办理XX业务使用”,以防身份证复印件被移作他用。
7、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对写错、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应撕碎或用碎纸机及时销毁。
8、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和邮件。对方身份未核实前,切勿透露本人银行账号、密码或进行转账操作。
9、在电脑和手机上,不要随意点击他人发来的不明链接或网上搜索到的非正规网站链接。
11、在使用二维码支付时,不要提前展示二维码,以免被不法分子扫码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