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大朋友、小朋友们:
告别夏花绚烂,走进秋叶静美。愉快的假期生活即将过去,快乐的幼儿园生活也即将重新开启!老师期待着和宝贝们的重聚,同时欢迎新入园的小朋友们!新学期一切美好如约而至。现将新学期开学注意事项告知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并配合幼儿园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
开学通知
报到时间
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
正式上课时间
2024年9月1日(星期日)
(请家长及时关注班级和新生报名微信群,了解相关的安排)
返园准备
01注意事项
1. 秋季开学阶段处于夏末秋初,天气早晚温差有变化,午间气温较高,孩子活动后容易出汗,建议着装轻便、舒适,便于孩子活动。
2. 坚持做好日常防护,开学前请及时为孩子清理、修剪指甲。仔细检查孩子的服装和口袋,避免携带如:小刀、药片、铁钉、玻璃珠等危险物品。
3. 请提前为孩子清洗、晾晒好被褥、园鞋、书包等物品,做好生活准备。
4. 入园和离园时,请您遵循幼儿园接送管理制度,并在接送途中注意出行安全,遵守交通规则。
调整开学心态
请家长们引导幼儿回忆在幼儿园开心的事。如:和小伙伴愉快地游戏、老师教会的某项技能、在幼儿园得到表扬的事情等,这些回忆会让幼儿更快适应幼儿园生活。
调整作息时间
规律作息对于幼儿的一日生活与学习至关重要,开学在即,建议家长尽量按照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安排幼儿用餐、运动、游戏和睡觉时间,逐渐调整幼儿生物钟,适应幼儿园一日生活的节奏。
调整饮食习惯
请家长关注幼儿饮食习惯,保证一日三餐的营养,少吃油腻食物与零食,适当准备一些清淡、开胃的饭菜和水果,并保证每天充足的饮水量。
养好卫生习惯
良好的卫生习惯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请家长引导幼儿养好并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餐前便后要洗手、餐后漱口、勤剪指甲、衣着整洁等。
培养自理能力
开学前尽量减少外出和刺激性强的活动,有意识地提醒幼儿新学期即将到来。在家引导幼儿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如:穿衣、吃饭、穿鞋、穿袜等,逐步养成自理习惯。
安全提醒
(1)防溺水安全教育
炎炎夏日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家长们一定要加强对孩子的暑期安全教育,尽到监护责任,增强孩子的防溺安全意识。
家长要教育孩子“六不两会”
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同伴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盲目下水施救;
两会:
◆学会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
◆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家长要做到“四知道”
◆知道孩子去了哪里;
◆知道孩子去干什么;
◆知道孩子和谁一起;
◆知道孩子什么时候回来。
(2)居家安全教育
1.不把幼儿单独留在家里,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2.告诉孩子不给陌生人开门,不跟陌生人走。
3.让孩子远离打火机、火柴、燃气阀、煤气罐等,防止发生火灾。
4.妥善保管好药品,以免孩子拿到后误食。
5.告诉孩子,不要触碰插线板,并把电熨斗、微波炉等电器,放在孩子够不到的地方。
6.夏季是手足口病、疱疹性咽峡炎、水痘、流行性感冒、诺如病毒感染等传热病高发季节。各位家长密切关注宝贝的健康状况,如有发热等身体不适,请及时去正规医院就诊;在家吃药观察的宝宝们,因为一些口服药物易引起剧烈呕吐等不良反应,家长一定要加强陪护,注意孩子用药后的护理。
(3)交通安全教育
1. 驾驶摩托车,必须佩戴头盔;未佩戴头盔,不允许搭乘;
2.注意公路行走安全,过马路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走斑马线过马路,不在公路边玩滑板、追逐、玩耍等;
3.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孩子的表率,不开报废车辆接送小孩,不超载接送;
4.孩子乘车不坐在副驾座,坐在后排请系好安全带;
5.做好铁路爱路护路安全教育,坚决做到“六不准”:不准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逗留;不准抢越道口;不准在线路上玩耍、打闹;不准钻车、扒车、跳车;不准在站内、线路上拾捡物品;不准在铁路线两侧20米内放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4)防火安全教育
1.告诉孩子不要玩火,不要玩弄电器设备,否则会让自己受到伤害;
2.教会孩子认识一些消防标志,让他们认识到什么是安全出口,什么是疏散的方向,哪些地方哪些东西不能玩,哪些东西是危险品等;
3.教会孩子如何弯腰匍匐前进,如何保护自己;
4.教会孩子怎样拨打“119”火警电话,怎样报火警;
5.告诉孩子在无法逃生时应该待在什么地方,如何让消防队员及时找到他们等。
(5)防拐骗教育
1.不给陌生人开门,教孩子从猫眼看清来人是谁;
2.不独自一人外出,逛商场或旅游,不乱跑等;
3.不随便和陌生人说话,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跟陌生人走;
4.和爸妈走散,找警察、保安、广播室、商场工作人员等;
5.记住家庭地址和爸爸妈妈的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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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成长
都是开启一段新的旅程
每一次启航
都是跨越新的成长篇章
愿每一位宝贝
健康成长 阳光向上
让我们一起期待相遇的那一刻
开启高幼最美的时光
编辑|叶晨萌
一审|王璐璐
二审|郑春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