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秋季学期资助政策通知——中宁县大战场镇清河幼儿园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退役军人事务厅 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5号)的规定,从2023年2月1日起全区统一施行新的学前资助政策。
告家长书
资助范围
凡是在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正式注册学籍的在园脱贫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残疾家庭及残疾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
资助标准
一学年减免两次,按照免除保教费每生每学期750元、补助生活费每生每学期450元标准进行减免,剩余保教费和生活费家长自行按规定继续向幼儿园缴纳费用。
资助程序
家长根据资助范围判定是否享受资助,如符合条件,请家长朋友向本班老师提交相关证件资料,交幼儿园资助负责人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幼儿将按照资助标准进行减免。
单位:中宁县大战场镇清河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