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与开发并举 让文化遗产“用起来”“潮起来”

晨景
创建于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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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的瑰宝,是历史的见证者,是民族精神的载体。它们以各种形态存在,从宏伟的建筑、精致的工艺品,到流传千年的文学、艺术作品,每一件文化遗产都是前人智慧与情感的结晶,承载着一个民族的记忆与精神。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自然侵蚀、人为破坏、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都在不同程度上威胁着这些宝贵遗产的存续。

    保护为主,统筹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古建筑在现代化建设中被拆除,古代文献因保存不当而受损,传统手工艺因后继无人而失传。每一种文化遗产的消失,都是人类文明宝库中一颗璀璨明珠的陨落。对于历史文化遗产而言,保护要始终放在第一位,同时要合理利用。要确保“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落到实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以科学的态度、创新的方法去面对。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数字化技术、虚拟现实等,可以对文化遗产进行数字化保护,让文化遗产以新的形式得以传承。同时,教育也是关键,应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教育体系,培养年轻一代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快“璧洲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市级验收,让文化遗产真正融入现代生活,实现文化遗产“用起来”“潮起来”。

    应保尽保,提高公众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建设取得显著进步,构建起比较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要切实落实文物行政执法,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众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意识。加强古建筑日常巡查管护,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永隆桥、文昌阁、天后宫的安全保驾护航。建立科学的保护体系,不断增强保护意识,鼓励群众力量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如设立公益基金,举办文化遗产保护活动。

    多措并举,做好红色资源保护与开发。保护红色资源,不仅是对过去的尊重,更是对未来的责任。它关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化认同和精神传承。红色资源的保护,能够增强民族自豪感,要盘活、整合莒溪域域内红色文化,坚持“保护与开发并举”的原则,加强墩坑村的闽西中央苏区(连城)红军标语陈列馆保护与开发,结合“有福墩坑”党建品牌,把党建引领优势转化为推进红色资源保护与开发工作优势,让这些珍贵的红色资源得以永续,更能够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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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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