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康一中消防、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白天
创建于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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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温度降低,道路结冰导致火灾和交通事故频发。为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所以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注意:

一、消防安全

1、冬季取暖,切勿在电暖气上烘烤衣物,电暖气与可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品引火取暖。
2、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3、及时清理居室内、厨房、阳台、走道的可燃杂物,不往家中捡拾废品,对无法清理的可燃杂物采取覆盖、增湿等措施,不要在疏散走道内摆放电动自行车、废旧家具等。

4、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5、到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留意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能够迅速疏散逃生。


6、熟悉家庭环境,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逃生路线,开展一次家庭逃生演练,确保在火灾及断电情况下快速逃生,如遇火灾,不可贪恋财物,迅速逃生。


7、节日期间,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到指定地点燃放,禁止在有可燃物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远离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

二、交通安全

1、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守交通法规的模范。

2、在道路上行走应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1米内)行走。

3、横过道路要走人行横道,遇交通信号灯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规则;没人行横道的路段横过道路,应注意观察车辆动态,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

4、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得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5、未满12周岁的不要驾驶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的不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的不要驾驶任何类型的机动车。

6、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在右侧路边1.5米范围内行驶;非机动车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


7、乘坐摩托车应戴安全头盔、乘坐汽车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8、不要乘坐无牌、无证以及非法营运的车辆;不要乘坐超载以及酒后驾驶人驾驶的车辆。


9、乘坐公交车应在站台内候车,不得在机动车道内拦乘机动车,车未停稳时不得上下车,不得往窗外抛掷杂物或垃圾,不得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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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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