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交集团物配中心召开“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会议

物配
创建于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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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推进落实公交集团关于酒驾醉驾问题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8月28日,西安公交集团物配中心党支部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为题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会议,坚持从案例出发,确保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都能坚守初心使命,严守党纪国法。会议由物配中心党支部书记闫少伟主持,中心全体中层及机关全体人员参会。

会议首先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2024年5月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的重要指示。同时,传达学习公交集团纪委印发《关于酒驾醉驾问题以案促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和上级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对刘培平等四人酒驾醉驾问题处理的通报》《西安城投集团纪委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刊第三期》内容,并对近期身边发生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通过具体事例,展现酒驾醉驾行为的严重后果,警示大家要时刻保持警醒,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坚决不触碰纪律红线。

会议指出,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强化纪律意识,严守党纪国法,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杜绝侥幸心理。要落实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三是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坚持以身作则,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工作的推进落实,要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性和违法成本,确保警示教育的成果能够转化为实际行动。四是要以纪律为尺,衡量自身行为,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会后,中心各供应站迅速召开职工会议,紧紧围绕酒驾醉驾问题以案促改工作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关于酒驾醉驾处罚相关规定,组织观看《向交通陋习说不》《酒精对驾驶人的三大影响》等酒驾醉驾宣教视频及事故视频,要求职工加强自我约束,坚决不在工作时间内、值班期间、执行工作任务期间饮酒,以及在其他不适宜饮酒的时间和场合饮酒,进一步提高职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并签订了杜绝违规饮酒及酒后驾驶承诺书。

参会职工结合身边典型案例进行表态发言,分享交流自己对酒驾醉驾的认识和体会,纷纷表示要坚持以案例为警示,深刻汲取教训,坚决抵制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的发生。时刻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下一步,物配中心党支部将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积极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将警示铭记于心,将责任扛在肩上,在工作中担当作为,在生活中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杜绝酒驾醉驾,维护良好党员干部和公交职工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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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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