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这是充分总结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担当实干,意义重大、十分必要。这既是培养锻造德才兼备、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各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提高选人用人科学性准确性和公信度的现实需要。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治国之要,首在用人;用人干事,重在导向。正确用人导向,是指引干部成长进步、引领干部干事创业的风向标。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只有通过严格考察把关,把勤政为民、担当实干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让“躺平者”失位挪位,产生用好一个人、激励一大片的效应,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树牢提能力、重实绩、担使命、建新功的正确政绩观,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利于培塑正向价值追求。政绩观作为对政绩的总的看法,直接反映领导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思想基础。任何一名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活动都是在一定政绩观的支配下所进行的活动,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体现什么样的工作追求,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能取得什么样的政绩。把正确政绩观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有助于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也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要通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加强主观世界改造,努力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特别是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角度解决问题,为树立正确政绩观提供思想保证,使领导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强国兴军的政治责任,真正用在为党建功、为国履职、为军尽责、为民造福上。
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有利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风清则气正,气正则心齐,心齐则事成,良好的政治生态是干事创业的重要保证。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中坚力量,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就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对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具有正面引领作用。树立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军队与党的命运休戚与共,在领导干部政绩坐标中,必须把政治方向作为头等大事放在首位,坚决清除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在全面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中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只有保持党性纯粹、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现偏差。推动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发挥教育培训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突出“关键少数”,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从思想深处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怎样树好政绩”的问题,筑牢防范政绩冲动的思想堤坝。这就要求,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创造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