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8月29日,天桥区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到济南天发房地产(集团)总公司开展集体协商工作。
指导员同企业工会副主席、办公室主任、部分协商代表进行了座谈,指导员宣传《山东省企业工资(薪酬激励)集体协商“一样本两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就企业开展续签工资(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合同进行了交流,通过“参考样本”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明确、易发生劳动争议和企业特别关心的事项同企业进行了细致讲解。
企业工会副主席张振介绍,近期,按照上级工会工作要求,在集体协商指导员指导下,参照参考样本遵循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的原则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做到覆盖面广、针对性强,协调好企业和职工利益的平衡点,调动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协商积极性,最大限度的发挥集体协商互利共赢的作用,为企业谋发展为职工谋福利发挥积极作用,经企职双方协商一致按流程签订了工资(薪酬激励)专项集体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