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我国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迫切需要。科技与产业的创新链条有序衔接、互动融合的内在逻辑与有效路径,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重要指引。
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高质量的科技供给是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前提和基础。科技供给的质与量,直接决定了产业创新的数量、水平与效益。从技术属性的类型来看,高质量的科技供给包含两方面内容。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必然要求实现产业发展模式的转换,改变关键性技术来源与供给的方式,突破纯粹的技术依赖模式,突出高水平开放合作中的自立自强与自我探索,突显以我为主的研发地位,在运用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利用新型举国体制加强技术的本土化供给。这不仅关系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更加关系到顺畅国民经济循环,打通经济运行的堵点卡点。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科技创新活动包括科学创新与产业技术创新两个密不可分的阶段。其中科学创新阶段主要是创造知识的研究过程;而产业技术创新阶段则主要是把知识转化为社会财富的过程。这两个阶段只有实现有机的衔接与完整的闭合,从科学研究到产业化的循环进程才可以正常进行。这两个阶段的衔接,其实质就是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在其中扮演了中介和桥梁的重要作用。
众所周知,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具有产业体系基础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前者能够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基础设施、产业配套、人才支撑等优势条件,后者可以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多样化的应用场景需求。然而在实践中,科技成果供需错位现象仍较为突出。导致这一问题的症结,主要在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两个关键环节较为薄弱,制约了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通常来讲,一项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在通过“市场可行”的概念验证之后,就具备了商品化的条件。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验证其能否“规模实施”,即围绕工艺稳定性、生产成本以及良品率等指标进行工程化验证的中试熟化,形成稳定、标准化、可大规模生产的工艺流程,进而推动自主创新成果实现产业化。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通过建设中试平台,有效推动了科技创新成果跨越“死亡之谷”走向产业化。其典型的建设模式主要有四种:“社会第三方非营利机构”模式、“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模式、“生态型创新网络组织”模式、“市场自发成长”或“龙头企业自建”模式。可以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经验,推动国内各地的中试平台建设因地制宜进行优化,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和市场服务,助力打通从概念样品到工程产品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