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法律尊严,共建美好校园”| 通辽新城第一中学举行《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升旗仪式

深蓝老师
创建于05-23
阅读 575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晴日暖风生麦气,绿阴幽草胜花时。2024年5月20日,为宣传《民法典》颁布实施3周年、促使广大在校学生树立法治理念,通辽市政协委员、通辽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内蒙古实公律师事务所行政主任、通辽市司法局律师宣讲团团长杨丽红莅临我校,为我校师生带来以“尊重法律,知法守法,做优秀法律维护者”为主题的国旗下演讲。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王艳宇,副校长李春鹏,副校长候广彬,副校长张国义及初中部,高中部师生近3000人共同参加本次升旗仪式。
  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是保障公平正义的准绳。《民法典》是在2020年5月28日颁布,2021年1月1日实施,是我国建国以来首部以法典形式颁布的民事法律,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对于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具有深远的意义。
  杨丽红律师为现场师生生动形象地讲解了现实生活中《民法典》适用的场合与情境,通过生动形象的举例来向师生说明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她提出,作为在校学生的青少年正处于人生的关键阶段,应当尊重法律,将法律视为至高无上的准则,自觉遵守法律规定,努力成为优秀的法律维护者;同时,全校师生也应积极团结在党的周围,弘扬法制精神,积极参加法律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邀请杨律师来到我校进行《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演讲,是我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宗旨的集中体现。在现代法治社会,校园需要法律意识的滋润,师生应自觉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用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肩负起普法宣传的责任。相信在学校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我校师生上下同心、协力奋进,定能将通辽新城第一中学打造为品质卓越、通达高远的和谐共美校园!
文字:校团委

摄影:校团委

审核:周瑞

阅读 575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