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镇中心校本部、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学期开学通知

森林与豹子
创建于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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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正门

时光恰好,初秋相见。为了做好我校(幼儿园)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及一年级(小班)新生的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藤县天平镇中心校招生工作方案及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我校定于2024年8月30日、31日开展报名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年级和幼儿园新生部分

(一)招生安排就读对象小学一年级:

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尚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幼儿园小班:满三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二)招生范围

1.户籍及房产在天平镇社区辖区;2.天平镇高埌村、芳垌村;3.座落在天平镇社区辖区地段的镇直机构、单位干部职工的直系子女。

(三)安排就读顺序及需提供材料

1.适龄儿童户籍证(户口簿)与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准建证)均在学校招生范围的,以及适龄儿童户口出生后就登记在招生学校地段范围内未迁移过的,全部安排就读;报名时交户口簿和家长房产证(或准建证)原件核验,交其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首页、户主页和就读子女页)学校存档。

2.适龄儿童户籍证(户口簿)或父母(法定监护人)所持房产证(或准建证)只有一项在生源地的,在学位允许范围内(班额人数不超过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班额人数为基准)安排就读;报名时交户口簿(必要)或家长房产证(或准建证)原件核验,交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首页、户主页和就读子女页)学校存档。

3.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是镇直单位含二层机构及县、市直驻镇单位职工干部的直系子女,在学位允许范围内安排就读;报名时交单位证明原件和编制簿入编页复印件(盖公章)、及户口簿复印件学校存档(首页、户主页和就读子女页,提供原件核验)。

4.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在生源地范围买房有购房合同且已经正常装修入住的子女,在学位允许范围内安排就读;交购房合同、入住水电费凭证和户口簿原件核验,交复印件(户口簿需复印首页、户主页和就读子女页)学校存档。

5.适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是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的,在学位允许范围内安排就读;报名时交户口簿、居住证、住所租赁证明、经商证明(纳税证明、营业执照)或务工证明(工资条等凭证)等原件核验,交其复印件学校存档。

6.本校学位无法满足需求的,由中心校办公室安排到镇内附近的其他小学就读。

7.如户口簿不能证明关系的请出示结婚证、出生证等可以证明关系的凭证。

(四)材料验证、报名注册的时间与程序


1.核验时间:8月3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4:00,一天完成,逾期不再受理);并于当天下午5:30公布录取名单。


2.地点:镇中心校(本部)多媒体教室。


3.流程:家长按顺序号排队(分两排)审核确定。


4.报名注册时间:8月31日按公布名单到相应班级现场报名(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4:30,一天完成,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时,上交预防接种证检查证明(到镇卫生院防疫部门开具)。


5.9月2日正式上课。

(五)镇中心幼儿园小班招生原则按照以上办法执行。

(六)特别提示

不建议提前到校排队,尽量错峰进校,符合条件的新生全部安排就读。注明:所有提交的复印材料一律不退,解释权归本校。以上复印件请家长按叠放次序递交:孩子页--户主页(含父母页,并写上家长联系电话)--房产证页(或购房合同页等其它资料)---其它类(接种查验证明)。

二、小学二至六年级和幼儿园大、中班部分

1.报名注册时间: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2.9月2日正式上课。

小学部教学楼

升旗台(后面是中心幼儿园)

校园文化主题石:“美”

运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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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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