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晨曦小学“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Zzili🐬
创建于08-28
阅读 2967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12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4〕26号)和《安源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育生态,保障教育公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树立教育公平为基本方向,全面实行“阳光分班“,推动生源分配均衡、师资配置均衡,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确保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2024年秋季,学校将按照本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实行“阳光分班”,确保生源分配均衡、师资配置均衡,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教育发展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实施原则

1.均衡原则。确保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师资配置均衡。

2.公开原则。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分班工作规范进行。

3.随机原则。按照学生、任课教师团队“双随机”原则,以先随机确定学生、后随机确定任课教师团队方式组建班级的师生团队,确保各班级生源、师资基本均衡。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教工班、特色课程班,严禁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面试、测评等。“多胞胎”学生家庭,可自愿在录取名单公示期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将孩子分在一个班学习,家长到现场根据随机分班结果,确定所在的班级。

4.稳定原则。分班结束后,一年级学生不得随意调整班级。对分班后到校登记及转入的学生也须按照“阳光分班”要求随机均衡分配到班。

四、组织机构

组长:姚培敏

副组长:巫艳辉 周子力 杜涛 王侃

成 员:教务处人员、一年级教师(特邀责任督学、街道人大代表、新生家长代表等)

五、工作流程

(一)制定实施方案。学校成立“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岗位职责,对分班方案进行讨论、集体决策,制定《 安源区晨曦小学“阳光分班”工作实施方案》。

(二)上报审核备案。在8月25日前上报学校的“阳光分班”方案,经区教育局教学股备案后实行,由区教育局相关责任股室对学校分班工作进行指导。

(三)公开分班方案。及时通过学校美篇账号公开“阳光分班”方案。

(四)规范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已报备的方案进行实施,“双随机”分班。一是学生分班,8月25日上午9:00—11:00一年级新生随机分班,由区教育局主管部门组织,在区教育局教学股进行。在赣服通报名平台中进行一键分班。二是教师分组,学校通过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一年级各班任课教师团队。学校做好一年级师资队伍配备工作,合理选定班主任,同时根据年龄、教龄、职称、性别等因素均衡搭配任课教师。分组时间:8月30日上午8:30,地点:学校会议室。分班时邀请新生家长代表、责任督学以及街道人大代表等参与现场监督,实施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备查并且将录像上传江西省智慧教育平台,确保做到阳光、透明、公开。凡有直系亲属和子女就读本校一年级的教职工实行回避,不参与“阳光分班”工作。

(五)公开分班结果。学生分班和教师安排确定后,学校第一时间通过美篇账号对分班结果进行公开公示,8月26日公示学生随机分班结果,8月31日公示任课教师团队及班主任随机结果。

阅读 2967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