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精神,全面推行素质教育,请全体师生、家长朋友们认真学习以下宣传材料。
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什么是“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也是义务,是必须做的事情。
什么是“失学”?
失学是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未入校就读。
什么是“辍学”?
辍学是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校就读中途退学。
什么是“适龄儿童”?
《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父母或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应承担什么职责?
《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义务教育法》规定:除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必要时可司法强制。
家长应该怎么做?
1.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提高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适龄子女不上学是违法行为,不按时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不制止子女辍学更是违法行为。
2.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按时送子女入校就读并督促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3.给予子女高质量的陪伴,关心子女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子女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完成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4.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的教育工作,主动开展家校联系活动。
5.重视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关注子女身心健康,促使子女以健康的体魄、全面的素质、优良的学业完成义务教育。
6.言传身教,身体力行教育子女。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以及其他不健康活动,力所能及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尊重家庭成员,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尚,为子女成长营造一个正向、健康、自尊、友善的成长环境。
亲爱的老师、同学、家长朋友们,控辍保学是一场持久战,我校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与家庭、社会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也希望家长们积极支持、配合,共同促进《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进一步落实,切实保障适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孩子们积极营造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氛围,让我们携起手来,依法控辍,提高义务教育水平。请相信,孩子的明天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