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盛夏余温未消,金秋凉风已至。欢乐难忘的暑假生活转眼就要结束了。带着憧憬和希望,新学期如约而至。新的学期,新的目标,新的征程,新的希望。为了让大家顺利返校,尽快适应校园生活,请认真阅读这份开学温馨小提示,让我们一起迎接新学期的到来吧!
开学通知
一年级新生报名
招生对象:2018年12月30日(含)前出生的镇南村及附近村适龄儿童(娄星区范围外建档立卡的除外)
报名时间:9月1日上午8:00~12:00
报名地点:一年级教室
报名所携带材料:
1、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两名监护人、学生页),复印件需要注明与学生关系和联系电话。
2、预防接种证明(家长带小绿本自行到卫生院开具)
二至五年级学生报名
报名时间:9月1日上午8:00~12:00
报名地点:各班教室
报名携带材料:
1、暑假作业
2、学生评价手册
转学生报名
报名时间:9月1日上午8:00~12:00
报名地点:镇南小学教导处
报名携带材料:
1、户口本
2、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3、学生评价手册
温馨提示:
娄星区范围外建档立卡的学生除外
温馨提示
一、学习任务和学习用品检查
提醒孩子检查回顾作业的完成情况,很多孩子经常将作业拖延至正式开学前一晚,挑灯夜战,通常在身心俱疲的状态下草草应付。因此,建议家长和孩子一起合理规划和安排开学前期的这几天,及时查漏补缺,高质量完成作业并准备开学学习用品、书包等。
二、调整作息时间
开学在即,全体学生应及时调整作息时间,克服假期养成的懒、涣、散、暮等不良习惯,建议在开学前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进行饮食和睡眠,保证获得充分休息的同时逐步适应开学后的作息规律,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新的学期。
三、罗列清单,设定目标
列一份“返校”清单。做好返校准备,包括暑假目标完成清单、作业清单、学习用具清单等,用假期尾声,做一次“总结提升”。
列一份“计划”清单。新学期,你一定有新的想法,新的目标,尝试列一份契合自已,能落实的新学期计划清单吧。
四、适度远离电子产品
很多孩子在暑假经常使用电子产品等娱乐工具,家长可以适当纵容,但在开学之前一定要提前介入,加强监督,控制好电子产品的使用时间和频率。家长可和孩子共同商议,一起建立有规律的学习和娱乐时间。
安全提醒
一、防溺水安全
1.家长要提高防溺水安全防范意识,时刻监督和管理好自己的孩子,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2.严格做到“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3.带孩子去游泳,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游泳场馆,清楚泳池的安全规则。
4.让孩子学游泳,尽早掌握必要的游泳技能,以及自救和他救的要点。
二、心理健康教育
快乐的寒假即将过去,开学在即,孩子们难免会出现不安和焦躁。请各位家长多多关注孩子心理健康,接纳孩子的情绪,正确疏导,协助孩子做好返校心理过渡。
1.接纳情绪。回顾放假期间的经历体验,学会接纳情绪,顺其自然,把注意力集中在当前要做的事情上。
2.积极暗示。可以通过“开学就能见到同学和老师,享受学校美好时光”等积极的自我心理暗示来增强愉悦感,让自己精神饱满地迈进新学期。
三、消防安全
秋季风干物燥,是火灾高发期,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一定要提高,以免造成意外,发生火灾。
1.家长切莫放松对孩子的监护管理,不要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要将家里的打火机和火柴等物品放置在高处。
2.孩子使用明火,一定要在大人的看护下进行。
3.注意各类电器设备的使用安全,严禁超负荷使用易引发事故的各类大功率电器 。
四、交通安全
1.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在机动车道骑车,不在路上并行骑车。家长骑车带孩子时,大人小孩都要确保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2.上下学途中,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斑马线;乘车系安全带;不坐三轮车、农用车等无客运资质的车辆,不顺搭陌生人的车辆,不坐超员车。
五、人身防侵害教育
家长要提高警惕意识,只有家长树立起足够的防范意识,并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才能帮助孩子远离危险!
1.学会区分安全的接触和不安全的接触。
2.对不安全的亲近动作敢于说不。
3.如遇危险,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
4.要避免孩子在夜间或隐秘场所和人单独相处,熟人也不应掉以轻心。
5.外出随时告知家长,不夜宿别家。
6.给孩子足够的信任和安全感,让孩子知道父母可以帮她,可以向父母敞开心扉。
同学们,暑假已接近尾声,只有及时收心并排解开学前的焦虑,才能尽快地进入学习状态,才能跟上新学期的新进程。因此,我们一起来做收心教育的践行者,让我们一起赢在起跑线上。新学期的号角即将吹响,让我们以新的精神面貌共赴新学期,不负新征程,一起向未来!
编辑:李蝶依
初审:贺威
终审:卢丽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