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临汾 赢未来】打击治理电信诈骗

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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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是关键。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反诈防骗意识,营造健康的金融环境和浓厚的反电诈氛围,洪洞洪都村镇银行以“全民反诈在行动”“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电诈工具人”为主题,着眼于提升员工及客户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意识,多举措集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主题宣传活动,坚守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前沿阵地”,切实守护好百姓的“钱袋子”。

【爱临汾 赢未来】买卖“两卡”,代价惨重!


临汾公安提醒您:非法买卖、租借银行卡或者手机卡,将会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1.信用惩戒:计入信用记录影响个人征信。


2.业务惩戒:手机卡、手机卡、支付和通讯账号受限影响工作生活。


3.行政、刑事处罚:情节严重构成“帮信罪”判刑坐牢,尚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将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行政处罚。

【爱临汾 赢未来】全民反诈,谨记“六个凡是”


临汾公安提醒您:诈骗手段多,谨记“十个凡是”:


1.凡是“不要求资质”,或者放款前要“刷流水”验资的网贷都是诈骗!


2.凡是刷单,都是诈骗!


3.凡是通过网络交友,诱导你进行投资或赌博的,都是诈骗!


4.凡是网上购物遇到自称客服说要退款,索要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5.凡是自称“领导”、“熟人”要求汇款的,都是诈骗!


6.凡是自称“公检法”让你汇款到“安全账户”的,都是诈骗!

【爱临汾 赢未来】一日卖卡,终身受限!


1、买卖“两卡”危害深,莫因小利误终身。临汾安局提醒您:非法买卖、租借银行卡或者手机卡,轻则影响个人征信,银行卡、手机卡业务受限,重则判刑坐牢!


2、远离“两卡”犯罪,共筑美好人生。非法买卖、租借银行卡或者手机卡,将会导致你个人信息受损,最终承担法律责任。临汾公安提醒您:切莫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人”!


3、全民参与“断卡”行动,你我共建平安临汾。临汾公安提醒您:非法使用、出租、出借、买卖银行卡、手机卡将被纳入黑名单管控、甚至判刑坐牢,影响你的个人征信、工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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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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