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遂川县思源中学2024年秋季七年级“阳光分班”工作方案

遂川县思源中学教育集团新闻报道组
创建于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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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育生态,体现教育公平,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体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工作的通知》和遂川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遂川县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工作方案》等通知要求,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七年级实行“阳光分班”,为确保分班工作公开、均衡和有序实施,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规范我校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环境,引领师生健康成长,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从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对本校七年级新生实施“阳光分班”,不设重点班、实验班、教师子女班、快慢班等,解决好社会关注的学生择班问题,给学生同一条“起跑线”,享受相同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环境,实现学校教育的均衡发展。

实施目标

      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长效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全面实行“阳光分班”,确保生源分配均衡、师资配置均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实施原则

      1.均衡原则。做到班级规模、学生性别、教师配备等各方面均衡组合,确保每个班级学生总数基本一致,男女生比例相对均衡,师资配置均衡。

      2.公开原则。坚持公开、阳光、透明,做到方案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3.随机原则。按照学生、任课教师团队(任课教师的教龄、性别、职称、学科等)“双随机”原则组建班级,杜绝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色课程班等,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分班考试、面试、测评等。

   4.稳定原则。分班结束后,七年级学生不再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班级建制的,将制定调整方案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整。对分班后到校登记报到的学生,也将按照“阳光分班”要求随机均衡分配到班。

组织机构

     1.成立遂川县思源中学七年级“阳光分班”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胡勇春

      副组长:王晓程、石春平、郭龙伟、李炜、李建云      

    组员:邓启阳、刘国明、张建平、张龙、郭继华、邓美华、涂柳萍

      2.成立“阳光分班”工作监察组

      组长:局领导

      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挂片股室、责任督学、家长等

    学生代表:原就读小学学生15人

      教师代表:王阳春、胡夏平、胡慧芝、齐玉林

     3.相关部门分工

      校长室成员:负责整个分班工作的监督巡查。

      德育工作处:负责学生阳光分班(凡有直系亲属和子女就读本校七年级的教职工实行回避,不参与当年的“阳光分班”工作),同时负责维持好“阳光分班”工作良好秩序。

    教育教研处:负责七年级语、数、英学科教师抽签分班工作的实施及最终班级号的确定。

     办公室:负责分班过程中现场录音录像、存档、接待、宣传以及会场布置等。

     总务处:负责“阳光分班”工作的后勤保障。 

基本情况

      1、招生情况:截止到8月26号七年级新生报名总人数1562人

     2、班额情况:按照标准班额(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设置班级数为32个班,班额人数约为49人。

工作程序

      1、确定七年级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学校根据开设的班数,首先确定班主任人选,再按照“均衡搭 配、结构合理 ”的原则,抽签确定各班级学科任课教师,将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名单打印,一式四份,学校领导、班主任、家长代表在学生名册上签字确认,并在校园公示栏位置公示。

     2、现场随机分班

     在纪检部门、人大代表、家长、学生、教师等各界代表监 督下,在教育局挂点股室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对全体新生按照性别合理、素质均衡、规模相近进行编班。

     编班办法:将七年级学生按综合素质从高到低、男女分开排列,然后男生以当年分班数按1、2、3…31、32,32、31…3、2、1 的顺序,女生按32、31…3、2、1,1、2、3…31、32的顺序分别编排,从而将学生按男、女生分别分成32组,然后由担任班主任的32位老师按1、2、3…31、32的编号抽签。

      本年度我校根据已报名学生数和班额设置数,将七年级新生按照性别合理,综合素质、规模相近等原则编排32个组,由确定好的32位班主任现场随机抽取一组定为所带班级的学生。

     3、结果公示

     按分班结果,逐班打印学生和教师名单(一式4份),学校领 导、班主任、家长代表在学生名册上签字确认,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教体局和学校各存档一份,另一份张榜公示。存档的3份分班结果,需用档案袋密封,参与人员需在档案袋袋口骑缝签字确认。

     整个过程全程录像,在家长代表、责任督学或局机关挂点股室干部、纪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监督下进行,确保公平、 公正、公开,影像资料学校留档备查。

工作要求

      1、任何人不得擅自接收未参加“ 阳光分班 ”的学生和起始年 级转入生,也不得拒绝接受参加了“ 阳光分班 ”的学生。新生分班入学后,学校不得再进行调整或重新编班。

      2、分班结果于2024年9月1 日上午8:00学生报到时公开公示, 接受社会、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3、思源中学“ 阳光分班 ”分班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8:00 ,若有调整,会提前通知;分班地点:学校大会议室。

图文编辑:龚柳生

图文审核:郭龙伟

签      发:胡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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