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托管致家长的一封信

世纪星幼儿园*
创建于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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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外托管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新学期将至,为加强孩子校外托管安全保障,防范校外托管风险隐患,学校(校车)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向全县中小学学生家长作以下提醒:


    一、选择合法机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请选择到各镇(街、区)备案手续齐全的校外托管机构托管,凡是提供就餐、午休、托管等服务的机构,都必须要求取得备案凭证:包括《昌乐县××镇(街、区)校外托管机构信息公示卡》、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合格证明、房屋结构安全合格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家长在选择校外托管机构时,请认真甄别,不参加无备案手续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托管。


    二、知悉有关政策,提高消费保护意识。


    按照有关规定,校外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培训和学习辅导活动,不得从事与托管活动无关的其他业务,不得提供过夜住宿服务。如有培训需求,请在合规时段选择有办学许可证的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建议家长理性缴费,与校外托管机构签订托管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及收退费办法,并保留好合同文本及缴费发票,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抵制违规托管,共同营造良好环境。


    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校外托管机构存在未张贴《昌乐县××镇(街、区)校外托管机构信息公示卡》、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餐饮服务、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开展文化教育培训、提供过夜住宿服务、聘用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工作人员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属地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我们将组织联合执法严肃查处,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孩子们的平安健康,是大家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手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构筑更加坚固的安全防线。感谢您的支持!


    附:

    各镇(街、区)备案托管机构名单

    各镇(街、区)投诉举报电话


  昌乐县学校(校车)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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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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