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防汛指挥部组织学习贯彻《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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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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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岐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印发通知,安排部署《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入汛以来,我县气象灾害形势复杂严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各镇和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厌战情绪,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科学防御、防灾抗灾救灾相结合,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扎实落实气象灾害防御各项制度规定,为全县安全度汛打下坚实基础。

《通知》要求,各镇和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高级别预警“叫应”机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基层预警信息传播能力建设,完善预警信息接收传播设施和工作机制,实现预警信息传播准确、及时、全覆盖。各镇、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暴雨灾害及其引发的洪涝地质灾害科普宣传,积极推进暴雨等灾害预警信息辨识、转移避险技能、自救互救常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通过广泛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编辑:于    江

审核:张晓妮

签发:聂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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