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司法厅下发《关于表扬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工作室的通报》,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区信访局调解工作室荣获全省“枫桥式”人民调解工作室称号,西安市仅两区(另一家为莲湖区)获此殊荣。
西安市鄠邑区司法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处化解工作。区人民调解协会结合全区工作实际与群众诉求,在区信访局设置调解工作室,积极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做到“矛盾不上交 ,化解在一线”,安排富有经验的干部、司法所长等担任调解专员,通过“晓之以情,普之于法”,积极运用具有鄠邑特色的“五字”调解法(清、明、德、联、了),主动化解多起矛盾纠纷,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全区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