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东京城镇各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依据黑龙江省“四零承诺”实施细则,结合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入学原则,现将宁安市东京城镇各小学招生办法公布如下。本办法适用于2024年秋季东京城镇内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
一、招生时间:
2024年8月28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
二、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招生要求:
学校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从一类条件开始顺次招录,宁安市东京城第一小学今年招生90人,额满为止。
一类:有户有房(东京城镇内住房、东京城镇内户口)
二类:有房无户(东京城镇内住房、无东京城镇内户口)
三类:有户无房(东京城镇内户口、无东京城镇内住房)
(一)登记入学:户口房产双一致具有东京城镇户口,且在东京城镇内有房产,对口学校为东京城镇小学。具有东京城镇林业局户口,且在东京城镇内有房产,对口入学东京城第一小学、东京城第二小学。
1.提供房照、户口本。
2.无房照者提供购房合同、契税发票、户口本。
3.贷款者提供贷款合同原件、户口本。
4.无法在户口上体现与监护人关系的,需出示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
(二)申请入学:非东京城镇内户口且在东京城镇内有住房非东京城镇内户籍,监护人在东京城镇内有产权住房,提供“一”中相关要件任意一项,在学额有空位的情况下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相应学校就读。
(三)其他入学:
1.具有东京城镇林业局户口,且监护人无产权住房,依据就近入学原则,提供户口本到东京城第一小学或东京城第二小学报名。具有东京城镇户口,且监护人无产权住房,到东京城镇小学报名。
2.其他乡镇户籍,且监护人在东京城镇内无房产者,到辖区派出所开具适龄儿童及第一监护人的居住证件,携带户口本、居住证及租房合同到东京城镇小学报名,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类优抚对象,需持学生户口簿、有效证明及家长相关证件报名。
四、关于学生住处说明:
1.学生住处:指学生监护人即父母住处。父母离异的依据判决结果以监护人住处为主,父母去世的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抚养人的住处为主。
2.三代同住确认:房产证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100%产权,且三代均在一个户口本内,适龄儿童可依据房产地址入学。
3.招生咨询电话:
五、温馨提示:
1.第一监护人产权不足100%(夫妻共有除外)的住宅不作为入学依据。
2.报名时每生仅限一名家长携带有效证件入校报名。报名不分先后,请自觉错时、错峰报名,无须提前排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