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充分发挥项目效益,8月26日下午,溪湖区委常委、副区长杨于率队开展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专项督导,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文旅局、区民政局、区住建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与调研督导工作。
杨于区长一行到达本溪市溪湖区2022年河东、河西街道办事处城市燃气等设施老化更新改造工程、本溪市溪湖区2023年老旧小区(华南小区,华新小区等)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5个项目建设地点开展现场调研督导工作,查看项目建设进度以及施工安全等事项。
随后,杨于区长就溪湖区救灾物资储备库、溪湖区社会足球场地建设项目、本溪市溪湖区2019-2020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等项目开展座谈交流及督导工作。
会议强调,中央资金项目涉及到民生及安全问题,与会部门要形成合力,不断强化中央资金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主动靠前服务,针对资金拨付及支付等问题进一步优化措施,推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
会议要求,各项目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机制,对项目建设进度、项目施工安全以及资金使用等全程跟踪,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另外,相关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加大人手,确保燃气类及老旧小区类项目年底前务必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