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名校,底蕴深厚”
——方城县第一小学2024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

方城一小
创建于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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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规定和“方城县教育体育局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告”,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办法,规范招生秩序,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和教育生态,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结合方城一小实际情况,现就2024年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招生原则

        依据户籍和居住地划分招生范围,严格执行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从严控制招生规模和班额,严禁违规招生。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

        东至潘河,南至广安路,西至吴府大道--北生产街(西小口),北至龙泉路(原北环路)。

招生时间

 8月27日----8月28日

招生程序

第一批(报名时间8月27日)  

        1、录取城区常住户口学生。凭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到划定的学校报名。

        2、录取城区有房产的非城区户口学生。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购房发票、贷款支付凭证等) 六个月以上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到划定的学校报名。

 第二批(报名时间8月28日)

        1、录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学生全家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人社局出具的一年以上的劳动就业合同或企业出具的用工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 六个月以上的水电缴费记录凭证、随迁子女原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等材料到划定的学校报名。

       学生报名时,均需提供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提供的全家户口簿需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单挂、空挂无效。

照顾对象

           1.企业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安排。

        2.优抚对象子女招生办法。对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的子女,根据相关政策和家长意愿办理入学。

方城县第一小学

202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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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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