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在即 安全先行——乌鲁木齐市第四十四中学开学前安全教育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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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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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学将至,孩子们又将回归校园,迎来新的学期。在新学期开启之际,为确保每一个孩子安全有序返回校园,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安全教育温馨提示,共同做好开学前安全教育工作。

一、火灾最易发,注意防火安全

   秋季风干物燥,是火灾高发期,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一定要提高,以免造成意外,发生火灾。

   1.家长切莫放松对孩子的监护管理,不要将孩子独自留在家中,要将家里的打火机和火柴等物品放置在高处。

   2.孩子使用明火,一定要在大人的看护下进行。

   3.注意各类电器设备的使用安全,严禁超负荷使用易引发事故的各类大功率电器。

二、人身防侵害,安全防护好

     在未成年人安全防护面前,家长万不可有侥幸心理。家长要提高警惕意识,只有家长树立起足够的防范意识,并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才能帮助孩子远离危险!

   1.学会区分安全的接触和不安全的接触。

   2.对不安全的亲近动作敢于说不。

   3.如遇危险,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

   4.要避免孩子在夜间或隐秘场所和人单独相处,熟人也不应掉以轻心。

   5.告诉孩子网络交友需谨慎,不要和网友私自见面。

   6.外出随时告知家长,不夜宿别家。

   7.给孩子足够的信任和安全感,让孩子知道父母可以帮她,可以向父母敞开心扉。

三、人流车流大,特别注意出行安全

1.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在机动车道骑车,不在路上并行骑车。家长骑车带孩子时,大人小孩都要确保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2.上下学途中,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走斑马线、天桥或地下通道;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在马路上、车辆周围玩耍;在路口要环顾四周,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3.乘坐公共交通要遵守秩序,在车上时,要坐稳扶好,不能擅自将胳膊、头等部位伸出窗外。

 4.乘校车系安全带;不坐三轮车、农用车等无客运资质的车辆,不顺搭陌生人的车辆,不坐超员车。

四、预防溺水不放松,安全规则记心中

   1.家长要提高防溺水安全防范意识,时刻监督和管理好自己的孩子,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2.严格做到“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3.带孩子去游泳,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游泳场馆,清楚泳池的安全规则。

   4.带孩子出去玩,最好远离河、湖、水塘、涝池、水库,避免孩子不小心落水。

   5.让孩子学游泳,尽早掌握必要的游泳技能,以及自救和他救的要点。

    没有一次儿童溺亡是意外,在溺水高发的时期,家长实时到位的监护、防护,才能保护好孩子。

五、向校园欺凌说“不”,安全意识要加强

 1.严禁孩子携带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在学校或学校周围遇到可疑人员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保安报告。

 2.告诉孩子与同学友好相处,不打架斗殴,不欺负他人。

 3.发现或遭遇欺凌时,一定要及时向家长和老师报告、寻求帮助。

六、病从口入要警惕,饮食习惯养成好

     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勤洗手,防止传染病的发生。购买有包装的食品,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不要购买食用。生吃瓜果要洗干净,不吃腐烂、变质瓜果。严禁吸烟、喝酒。

七、家校协作通畅,共同关注学生安全健康

 1.学生不能按时到校要请假,提前离校要报批,家校沟通要及时。

   2.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不能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家长或学生要在开学后及时书面告知学校或班主任老师。

   3.家长要主动学习安全防范知识,掌握安全要求,认真开展家庭安全教育,履行监护责任。

      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编辑:郭玥

一审:郭玥           一校:刘俊

二审:陈博           二校:张小敏

三审:马俊           三校:陈海舰

部门:乌鲁木齐市第四十四中学安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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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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