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上蔡县城区中小学2024年招生工作方案》(上教[2024]103号),现将我校2024年一年级新生招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招生对象
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学区内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学区范围
四小学区:卧龙岗居委会、太平桥居委会、豫园居委会,三个居委会除去防疫站、纪检会家属院、石油公司以西部分。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1日至8月25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20)。
招生地点
上蔡四小校内报名登记
所需资料:
1、具有城区户口的住户子女(2024年7月1日前迁入)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变更监护人的适龄儿童应提交司法公证处出具的变更监护人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区内购房且办理房产证的住户子女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房产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区内暂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且在房产部门有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不具备入住条件的除外)住户子女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需提供合法的购买合同、全额付款发票、机打契税票。
4、三代同堂
城区内有城市户籍的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或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其监护人在城区无其他自有房产。
①显示三代同堂的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祖父母(外祖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房类住户子女(未房改、已房改、单位集资房)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购房合同或协议、交款票据及一年水、电等生活票据
③单位出具的证明
6、无合法房产手续的自建房及商品房住户子女
须提供近三年水电票、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户主证明、购房合同、交款证明等材料。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认定,再由学校组织人员按有关方案入户调查。经核查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安排。房屋买卖(含有证和无证)的要出具买卖合同且经司法公证为真实的公证书。如果所在学区学校有学位,应优先安排,如果学区内学校班额已满,可由辖区中心学校相对就近安排其它学校就读。单纯租房或随亲就读的不作为城区入学条件。
7、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省市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招商引资企业高管等优抚对象将落实好子女入学优待政策。
以上优抚对象子女将根据其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入学。
①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在县城区务工租房居住的非中心城区户籍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城区内入学的,由辖区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指定的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
①在城区务工的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或个人的社保缴费凭证(进城务工一年以上);经商人员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当年纳税(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2023年8月31日前办理)
报名须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国家法律规定,儿童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为了孩子健康,请及时按要求审核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并开具“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办理入学手续。流程如下:
1、携带预防接种证原件到现住址所属的预防接种单位或近期孩子接种疫苗的接种单位审核疫苗完成情况,开具“河南省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
2、如未完成国家规定的疫苗接种,请按照预约时间,尽快带孩子到预防接种单位补种。
3、入学时凭预防接种证原件和接种单位开具的预防接种情况评价单办理相关手续。
4、如接种证遗失或未办理,到现住址所属预防接种单位补办。
(二)上交材料需一式3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2份),家长自行准备3个档案袋,1袋装原件,复印件2份分别装入2个档案袋
联系电话:庞校长 13949569488
王校长 13949589909
二至六年级插班生
二至六年级插班生招生原则上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需提供的相应材料参照上述一年级招生部分学区内具有城区户口的住户子女和学区内购房且办理房产证的住户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