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制度形式对形式主义问题重拳出击,从七个方面制定21条具体规定,让整治形式主义切实有章可循。各级党政机关要紧盯基层反映强烈的“老问题”和“新花样”,念好基层减负“三字诀”,扫清形式主义“拦路虎”,推动基层减负不断向治本深化,让广大基层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到抓落实上。
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清除形式主义“病灶”。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要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自己,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补足党员干部精神之“钙”,清除党性不纯、政治观错位的“思想病灶”,确保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打好权责明晰“组合拳”,治理形式主义“顽疾”。基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后一公里”。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本是落实各项工作的必要之举,但往往存在安排任务“层层加码”,考核指标“层层膨胀”,基层干部在繁杂的事务中疲于奔命。要进一步规范明晰基层权责,破除“层层摊派症”,精简考核,充分发挥群众评价的正确导向作用,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心无旁骛耕好自己的“责任田”、做好自己的“分内事”。
开好监督检查“组合方”,根除形式主义“症结”。整治形式主义要“刮骨疗毒”,谨防“一阵风”“走过场”,避免陷入“越减越负”的怪圈。要强化明查暗访,通过严的监督、实的指导,常态化做好典型问题核查通报,真正做到问责一个,教育一片,推动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延伸,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压缩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生存空间,以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赢得群众的认同。(新罗区大池镇张晓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