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荆斩棘,正风肃纪

弓长
创建于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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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清晰的改革目标,其中一条就是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彰显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的战略清醒、战略定力、战略自信,是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的必然要求。

新时代以来,我们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新型腐败比传统腐败方式、主体、手段呈现出更多的深层次性、隐蔽性,容易导向更加隐蔽的腐败效果,给发现新型腐败带来了较大的难度。“隐性腐败”指隐蔽性强、难以查办的腐败犯罪行为。对此,中央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若干规定。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党内没有不受约束的特殊党员、在贪腐问题上没有“铁帽子王”,坚决惩治利用公权力及其影响力谋取私利的腐败问题和特权行为。

作为基层工作者,面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迭代变异,要由表及里,准确把握其权力置换的核心本质;加大运用科技手段,通过数据关联、碰撞比对、筛选分析,提高主动监督、发现隐蔽问题线索的精准度,更好为审查调查赋能,使处置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更加精准、快速、有力。(龙门镇:林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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