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清晰的改革目标,其中一条就是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彰显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的战略清醒、战略定力、战略自信,是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的必然要求。
新时代以来,我们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一路大刀阔斧、披荆斩棘,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实践中的腐败手法形态隐形变异、翻新升级,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带来了发现线索难、准确定性难、精准取证难等问题,成为新征程反腐败斗争面临的重要挑战。因此,要紧紧抓住权钱交易这个腐败的本质特征,练就识破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火眼金睛”,加大甄别力度,既要针对领导干部这个腐败主体,也要抽丝剥茧深挖其近亲、远亲、姻亲、同学、朋友等“局外人”线索……太多案例警示我们不能丧失信念,对纪律国法失去敬畏之心,利用职务便利以权谋私,最终深陷囹圄的过程,发人深省、令人深思,深刻警醒基层干部把好关、道德关、权力关、法纪关和亲情关。
作为基层干部,我们要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坚定信念,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我警醒,自我约束,严守纪律国法,严守道德底线。(龙门镇:陈楚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