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残联第八个全国残疾预防日系列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用户8388545
创建于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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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儿童是一群折翼的天使,为了给他们插上飞翔的翅膀,需要社会各界的帮助,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帮助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和更好地融入学校、融入社会,实现幸福人生。儿童期是康复的黄金时期,通过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多数残疾儿童都能显著改善功能 。为了更多的残疾儿童能早日享受到国家康复救助,我们特邀全县人民关注残疾儿童,宣传救助政策。

一、救助对象

      1、为0—6岁残疾儿童提供儿童残疾筛查诊断救助。

      2、为0—15岁(不满16周岁)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救助。

二、救助条件

     1、具有平顺县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2、经儿童残疾定点筛查诊断机构确诊的0—6岁(不满7周岁)残疾儿童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0—15岁(不满16周岁)残疾儿童,并已录入“山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管理系统”。

      3、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需求,身体状况稳定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包括脑瘫)、智力(包括发育障碍、发育迟缓、智力低下)、精神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4、残疾儿童监护人有正确认识和康复意愿,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康复救助工作。

  三、救助内容

      (一)儿童残疾筛查诊断

      经儿童残疾诊断定点医院确诊为残疾的0—6岁儿童,按不低于4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筛查诊断费用救助。

      (二)抢救性康复救助

      1、为0—6岁残疾儿童提供定点康复机构全日制康复训练。

      2、为小年龄及已进入幼儿园的残疾儿童和7—15岁肢体、智力、精神残疾儿童提供定点康复机构非全日制康复训练。

    3、为7—15岁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助听器适配后1年内不少于1个月(连续)的定点康复机构助听器适应性训练。为人工耳蜗术后1年的7—15岁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定点康复机构非全日制适应性训练。

   4、为7—15岁视力残疾儿童提供定点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适应训练、视功能(感知觉)训练、适应能力训练等。

     5、为0—15岁因各种原因未能在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训练救助的残疾儿童提供社区个案康复训练。

    6、为0—6岁残疾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定点康复机构支持性服务。

    7、为0—15岁残疾儿童提供手术救助,包括肢体矫治手术和人工耳蜗植入手术。

    8、为0—15岁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残疾儿童在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请康复训练救助,其中,多重残疾儿童可由其监护人在同一定点康复机构内自主选择康复训练类别,但全年享受总救助标准不超过单项康复训练救助标准。

      四、救助流程

       (一)申请    符合康复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向县残联申请。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由儿童福利机构向县残联申请。监护人也可委托定点康复机构、有关社会组织、他人等代为申请。

       (二)审核    县残联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批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救助    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由其监护人自主选择定点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机构与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建立服务档案,制定服务计划,实施康复训练,定期进行评估并及时调整服务计划;将救助对象服务信息录入项目管理系统;对监护人进行培训。残疾儿童无故连续一个月不参加定点康复机构训练的,视为自动放弃救助,定点康复机构要及时向审批救助的县残联报告。

       请对照孩子生长过程中的每个发育里程碑,发现孩子有发育异常的,请及时到县残联或妇幼咨询,经市残联定点机构诊断的,可以接受对应的康复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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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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