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操作性好的具体措施,将“顶层设计”与“基层实际”紧密相连,“改机制”、“优内容”、“转作风”、“破思想”,从根本上为基层营造宽松、高效的工作环境,推动基层事业蓬勃发展。
心系基层,抓住“制度之要”,坚定“减负基于之合理权责”的坚实决心。“基层为事业发展之根基”,为了基层而减负,减负才有成效。革故鼎新,行之不易,无论是过往基层工作中遭遇的职责不清、任务繁重之困境,还是当下基层面临的上级“甩锅”、“层层加码”之难题,都凸显出明确各级权力和责任制度的紧迫性。减负基于合理权责,是一个关键的实践课题,将“基层所需”作为减负工作的“指南针”,方能实现减负真正目的。减负要“动真格”,就要把规范好、明确好、落实好各级的权力和责任作为“切入点”和“着力点”,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和毅力,在解决基层小马拉大车问题的现实需求下,制定出台《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遵循,要将“乡镇街道履行职责清单”向更精准处落实、向更高效处推进,让“合理权责”在基层减负的行动中更加清晰明确。
聚焦关键,控住“内容之要”,强化“减负基于之联系基层”的务实行动。从“文山会海泛滥”到“考核检查繁杂”,从“忙上忙下无果”到“工作难以落实”,是基层干部难以施展拳脚的“束缚枷锁”和“沉重负担”。聚焦问题找根源,其背后是脱离群众、脱离基层以及缺乏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的深层次原因。《若干规定》坚持系统观念,强化源头治理,提出“切实精简文件”、“严格精简会议”等规定,要求地方和部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精简文件会议,优化考核检查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要了解基层干部的真实诉求和工作困境,“追根溯源”“举一反三”,从一个个具体问题中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将减负与提升工作效率、促进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让基层干部从繁琐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真正实现基层减负的目标。
匡正风气,扭住“作风之要”,践行“摒弃形式主义”的从政理念。“为官之德,以务实为本源”,整治作风起于对现实问题的正视。“精简文件”“压缩会议”“减少报表”一项项具体行动,“杜绝留痕”“清理APP”“整治过度考核”一件件有力举措,都是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的务实“答卷”。《若干规定》围绕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监督体系提出系列要求,在基层的“痛点难点”中找准关键节点和破解之法,立足工作实际、人员状况、发展需求等,将“制度完善”与“执行落实”紧密结合,明确方向,选好路径,加强对考核评价监督的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建设。打通作风整治落实的“最后一厘米”,防止“表面文章”“形式主义复辟”,遏制“随意加码”“功利主义作祟”,用“真招”书写整治“实”章,创出“风清气正”的好氛围,为基层干部创造轻轻松松的工作状态。同时,严格的党纪约束惩戒也要时刻高悬,为作风建设保驾护航。
深耕观念,抓住“思想之要”,重塑“正确权力导向”的从政理念。“权力应服务于民,政绩应以民为本”。然而,“官本位思想作祟”“权力观扭曲变形”“政绩观错位偏离”以及一些“奴性思维泛滥”,犹如毒瘤般侵蚀着良好的政治生态。“权力滥用”“虚假政绩工程”等不良表现,都是这些错误观念的产物。《若干规定》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将基层减负的最后“落脚点”置于引导基层干部真正回归到服务人民、造福百姓的初心使命上来。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基层减负的理论内涵,才能确保减负行动不偏离“方向”,不流于“形式”。要充分发挥党建在思想建设中的核心引领作用,让“人民至上”成为每位干部心中的灯塔,自觉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匡正权力观、政绩观和价值观,从根本上扭转干部的思想意识,立足党性修养、道德规范、职业操守等,将“理论武装”与“实践锻炼”紧密结合,培育“担当作为”的干部队伍,才能确保基层减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道路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