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征程上,我国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聚集美丽中国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我们要深刻理解这一重大论断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全面认识发展新质生产力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作用,以钉钉子精神把中央、省、市、区关于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新质生产力是在新时代背景下,依托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模式,形成的高效、低碳、可持续的生产能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意味着我们要根据各地的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现状,选择最适合当地的绿色转型路径。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资源丰富的地区,可以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产业;在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可以加强水能资源的开发利用;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则要更加注重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这种精准施策的方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地区的比较优势,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
完善制度建设,保障绿色转型。制度是绿色转型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才能为绿色转型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和保障。一是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二是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维护生态环境的健康稳定。三是要完善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各地各部门积极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事业。
推进创新驱动,引领绿色转型。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绿色转型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加强制度创新和政策引导,为绿色转型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要完善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激发科技创新的活力和动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和协同创新。制定和完善一系列支持绿色转型的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等。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降低绿色转型的成本和风险,激发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