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清晰的改革目标,其中一条就是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彰显了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的战略清醒、战略定力、战略自信,是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的必然要求。
练就“火眼金睛”。党员干部要紧紧抓住权钱交易这个腐败的本质特征,加大甄别力度。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本质仍是以权谋私,但是往往套上“合法化”的外衣隐蔽进行。党员干部要从腐败主体、行业领域,利益输送等角度去思考总结,做到廉洁奉公守法。
练就“不坏之身”。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呈现出间接化、模糊化、深藏化的特点。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保持新征程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坚定决心、强大意志和持续耐力,绝不回头、绝不松懈、绝不慈悲,永远吹冲锋号。
练就“斗争精神”。党员干部面对惩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面临的困难挑战,要始终保持斗争精神,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坚决担负起该担负的责任,坚决履行好应履行的职责,在反腐败斗争一线攻城拔寨、攻坚克难,以狭路相逢勇者胜的精神,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