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清晰的改革目标,其中一条就是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在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的战略清醒、战略定力、战略自信,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练就识破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火眼金睛”,坚决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强化制度建设。制度是反腐败的根本保障,要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督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范围,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刚性约束,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
加强教育宣传。通过广泛深入的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反腐败的政策法规和工作成果,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加大甄别力度。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更具伪装性、欺骗性、迷惑性,呈现出主体隐身化、手法市场化、利益曲线化等特征,使其被发现和查处的难度更大、危害更深远。它们可能隐藏在复杂的经济活动中,以看似合法的交易掩盖非法的利益输送;也可能潜伏在看似正常的人际交往中,以“人情往来”之名行腐败之实。面对这些新情况,我们需要不断创新反腐败的思路和方法,提高发现和查处腐败问题的能力。
严肃追责问责。在反腐败斗争中,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无论是显性腐败还是隐性腐败,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只有保持高压态势,才能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让那些心存侥幸的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新征程上的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我们要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扎实的工作,持续发力、纵深推进,练就识破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火眼金睛”,坚决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