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作为政、民之间联系纽带的基层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但是,长期以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像是一种沉重的枷锁,束缚着广大基层干部的身心,使他们很难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为发展服务。因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犹如一道清风,为基层减负指明了前进的道路,为我们探索建立和完善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认清形势,深刻理解基层减负的紧迫性
目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阶段,各方面的工作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态势,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基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线,其工作效果如何,决定着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是否落到实处。但繁重的公文会议、频繁的督查、不切实际的考核指标,极大地限制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与创新能力,影响了基层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为此,构建并完善“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是新时期我们肩负的重大任务。
二、改革创新,为基层减负赋能注入新动力
为解决“基层减负”问题,必须进行改革与创新。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突破传统思维和制度的桎梏,积极地探索符合基层实际和时代趋势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一方面,要优化公文和会议的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公文、会议,给基层干部更多的时间深入基层,了解民情,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健全监督、检查和评价机制,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滋生和扩散。在此基础上,我们也要加大数字建设力度,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基层工作的智慧程度,为基层干部减负增效。
三、完善机制,确保基层减负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要建立和完善“基层减负”的长效机制,就必须从体制上着手,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可操作的“基层减负”工作机制。一是要制定问责制度,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在解决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方面的责任与义务;二是要完善督查机制,强化对基层减负工作的督导、检查、评价;三是要建立奖惩制度,对在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敷衍塞责、推卸责任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通过建立健全上述制度,使基层减负进入常态化、长效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