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第四中学
石鼓区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供应商遴选公告
一、招标单位
石鼓区第四中学
二、项目名称
石鼓区第四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流程
1.发布公告:石鼓区第四中学发布遴选公告,公布项目的基本情况、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流程等相关信息。公告时间不少于5天。
2.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提交相关资质证件和证明材料。采购单位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名单。
3.现场踏勘:组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同时采购单位也将对供应商公司进行现场踏勘。
4.文件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编制相关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指定地点。文件包括供应商的资质证件、供货方案、质量保证措施、价格清单等。
5.综合评审:采购单位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公开竞选,综合评审小组根据供应商的资质情况、报价、供货能力、服务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供应商名单。
6.结果公示:被确定的供应商名单在石鼓区第四中学门口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最终供应商。
7.签订合同:供应商与学校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供货期限、质量标准、价格等相关事项。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合同一年一签。
♦️每学期结束时学校负责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评,若考评不达标,合同将自动终止;若中途服务未到期,供货商(配送公司)终止供货资格,学校将重启公开遴选程序。
五、服务要求
供货商(配送公司)应根据采购人要求采购,配送所有食材的品牌、规格和型号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严禁配送衡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中的食材,并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配送到指定地点。
六、服务范围
肉类(猪肉、牛肉、羊肉等)、禽类(鸡肉、鸭肉等)、水产类、 蔬菜类、 粮油类、 调味品等大宗食材采购。
七、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稳定的供货渠道和充足的货源,能够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应食材。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无不良经营记录。具备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能够确保所供应食材的安全卫生并提供以下资料参与配送资格审核。
1.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
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提供社保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4.提供税务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
5.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6.所有证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时间安排
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22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08月22日起至2024年08月26日17:00止,上午9:3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
3.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08月22日起至2024年08月26日
4.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
5.综合评审时间:2024年8月27日
6.公示时间:2024年8月27日
7.签订合同时间:2024年9月1日
九、联系方式
- 联系人:董老师
- 联系电话:13974724005
- 石鼓区第四中学地址:衡阳市石鼓区合江套路150号
十、其他事项
1. 本公告解释权归石鼓区第四中学所有。
2. 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石鼓区第四中学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