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漠川乡庄子中心小学

公开遴选食堂供应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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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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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食堂服务环境,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营养与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现决定面向兴安县域内公开遴选食堂食材供应商。本次遴选旨在选拔出具备合法资质、 良好信誉、 优质服务及稳定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共同推动我校食堂餐饮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兴安县漠川乡庄子中心小学食堂食材供应商遴选

    采购内容 : 大米 、食用油 、鲜猪 肉 、鲜牛 肉 、鲜鸡鸭。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资质要求

    供货商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备稳定的供货能力。

    (二) 食品安全与质量

     所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供食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

    (三) 价格与服务

     报价应合理、 公正,并具有竞争力,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包括及时处理问题、 退换货等,对学校膳食委员会提出的合理性建议能采纳并实施。

    (四) 服务能力与诚信履约

     配送及时,售后服务响应速度快,解决问题能力强,退换货政策完善。有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三年未因食品安全被相关部门处罚,遵守竞争过程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三、遴选程序

公告发布:本公告将通过微信 、学校公告栏公开发布。

报名与资料提交: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需在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4日向学校提交相关资料。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写好竞争材料 (价格、 质量、 服务、 信誉等) , 把竞争材料密封好再提交学校。

综合评审: 2024年8月25日学校将组织膳食委员会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审,学校膳食委员会根据供应商材料及实地考察情况全面评估,采取打分方式,按得分高低顺序选择食材供应商。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将在学校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合同签订: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校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

四、联系方式

      为便于供应商咨询与报名,特提供以下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 :18277339286

五、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如有虚假或遗漏,将取消其参选资格。请有意参与遴选的供应商积极响应,按照公告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提交。学校将秉持公开、 公平、 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供应商,共同为师生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特此公告。

兴安县漠川乡庄子中心小学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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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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