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实理论学习,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把理论学习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更大力气。要聚焦主题深入学。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反复通读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学习材料,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文章,用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辅导读本》和《习近平在福建》系列访谈实录、《闽山闽水物华新一—习近平福建足迹》等特色学习材料,全面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要注重联系实际学。坚持干什么就重点学什么、缺什么就重点补什么,把学习教育同自身实际、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同分析形势、破解难题结合起来,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学以致用。
(二)深入调查研究,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现实难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正确的决策离不开调查研究,正确的贯彻落实同样也离不开调查研究”。我们要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带头倡导和践行的“四下基层”“四个万家”等优良作风,用好调查研究这一传家宝。要念好“深、实、细、准、效”调研五字决,持续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检察履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摸清真情况、听取真建议、提出真对策。
(三)聚焦推动发展,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永定实践。要强化为法治担当的自觉,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优化评价指标、推进品牌创建、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数据赋能,不断提升办案质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着力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增进为大局服务的实效,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落实好《关于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推动诉源治理、增强检察建议“刚性”“韧性”,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提升为人民司法的能力,常态化推进化解人民群众涉法涉检诉求,抓实守护食品药品安全、支持起诉、公开听证、司法救助、老弱妇幼残权益司法保护等检察为民实事,厚植党的执政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