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容仪表是个人精神面貌的外在表现,是个人和家庭素养的体现。学生的仪容仪表应符合自己的身份、年龄等特点,以精神整洁、大方得体为主。为进一步优化校风建设,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现将学生仪容仪表作如下规范要求:
学生装束、发型及佩戴饰物的规定
1
学生入校,必须着校服,服装要干净、整洁,扣好衣扣,衣冠不整或穿戴不合中学生身份者,不得进入学校。
2
男生不得穿拖鞋、背心和运动短裤;女生不得穿拖鞋、高跟鞋、背心、超短裙,学生上学穿运动鞋,鞋袜每天更换,保持干净整洁。
3
及时修剪指甲、不得描眉、擦粉、涂口红、染指甲、喷香水。
4
学生标准发型应该简便、整洁、自然、长短适中,反映青少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
男生发型:不烫发不染发,不留长发、怪发,不在头上做字母、图案造型,不剃光头(特殊原因除外),前额无刘海,侧面头发不遮耳朵,不使用发胶等定型水。
女生短发:发不搭肩,刘海不遮住眉眼,不烫发,不染发。
女生长发:扎高马尾,无刘海,侧面无长鬓角,不烫发,不染发,不梳怪发型。
5
严禁携带手机等智能产品和违禁管制刀具进入校园,一旦发现予以严厉处分。
6
学生在校不佩戴耳环(钉),戒指,手链,手镯、项链等饰品。
7
穿标准校服;每个学生只能带2双布鞋、1双凉拖鞋入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