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山寨”进口肥料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工作要求,为严厉打击流动商贩销售“山寨”肥料,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2024年8月19日,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昌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严厉打击流动商贩经营的“山寨”肥料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执法人员深入东方市三家镇水东村、酸梅村、老乡村等地的农资店、田间地头开展暗查暗访,摸排有无“山寨”肥料线索,重点对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的肥料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和跟踪种植基地(户)施用的肥料来源。同时开展宣传教育,坚持执法与宣传并重,在执法检查的同时,加强对销售进口肥料农资店、种植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的宣传教育,要求经营者、种植户依法依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车3辆,执法人员9人次。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开展销售、使用“山寨”肥料执法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杜绝“山寨” 进口肥料流入我市农资市场,保障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