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 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

邓林萍
创建于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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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下基层”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省工作期间首创的工作制度,是习近平总书记留给福建人民的宝贵财富,要充分发挥福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四下基层”发源地的政治优势,用好特色教材,从理论和实践源头上深化领悟,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强自觉抓好落实。

融会贯通,在深学深研上下“真”功。要自觉把学习“四下基层”精神要义同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结合起来,坚持检察长领学、党组研学、党支部交流,深入思考、细致揣摩,让理论学习“活”起来,将传承“四下基层”的优良传统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必然要求,作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解决影响和制约检察工作发展深层次问题有力举措,作为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履职本领、强化责任担当的有效途径。

聚焦问题,在精准调研上见“真”效。党中央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指明了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特别强调 “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法律监督工作提质增效,要聚焦“调查研究下基层”,把调查研究作为决策部署、推动落实的重要路径,通过调查研究不断发现和解决检察事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检察官在办案中的主导作用,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司法过程中、执法行动上,坚决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现象,展现新时代检察人员的新风貌。要以调查研究结果为指引,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关键导向,推动问题解决、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实在一线。

靶向发力,在推动发展上出“真”招。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切实将理论学习中激发出来的精神动力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有力举措,自觉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融入永定发展大局中,下沉一线,靠前服务,将检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为民司法的“最后一公里”。推动群众涉法涉检诉求实质性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群众家门口,满足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在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升公民素养、加强社会治理上下功夫,以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推动普法宣传更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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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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