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镇东村逸夫学校2024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阿豪
创建于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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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落实招生工作有关法律、法规, 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根据《格尔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办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招生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8 年 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 的属于我校片区的适龄儿童。小于6周岁的学生,电子学籍系统无法注册学籍,因此不能接收。

    二、招生范围

   和谐村社区、中源村社区、众祥村社区的适龄入学儿童(原东村学校片区)。请参照格尔木市小学学区划分图。

    三、招生办法及要求:

    1. 实施免试就近报名入学,保障学区内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为适龄儿童提供就学机会。

    2. 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或编班考试,不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等”。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收费规定,免收学费、书费,学校不收借读费、择校费等任何费用。

    3. 招生计划: 2个班   110人。

    4. 根据房户一致原则就近入学,具体情况如下:

    生源排序:

    (1)有户有房(第一类)。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优先入学报名。适龄儿童(少年)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区房屋产权证、有效购房合同为依据入学。

    (2)有户无房(第二类)。具有本市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屋产权证的,以户口本学区户籍地址为依据入学。

     (3)有房无户(第三类)。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户籍,但具有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为业主的学区房屋产权证或学区有效购房合同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

     (4)无户无房(第四类)。适龄儿童及父母既没有本市户籍也没有本市房屋产权证,在我市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相应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格尔木市有效居住证。

    依据《义务教育法》有关文件精神,招生坚持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我校按照上述四种条件分类登记,当招收完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后,若还有学生空位数,再招收符合第四类条件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流程

  1.报名方法:网络报名+现场资料审核。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2024年8月28日。

   五、网上报名流程

   1 . 请根据以下报名流程完成一年级新生线上报名:

   2.请按以上要求完成相关操作(请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填写,确保信息填写和上传证件真实有效,一个手机号只能报一名学生;同一身份证号的学生只能报一次,不可重复报同一所学校或多所学校,如发现重复报名及虚假信息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如因材料不全或信息误填审核不通过者,请删除报名信息后重新提交。    

    3.适龄儿童没有本市户籍,监护人无我学区房产的,必须提供我校学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持有人必须为孩子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过期不予认定。

     4.参照学区图,根据户籍信息、居住区域、房产信息选择“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东村逸夫学校报名入口”并详阅我校招生公告。

     5.学生必填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预防接种证,学生小二寸证件照。

     6.填写监护人信息,必须是和学生同一户口本的监护人信息,不一致则无效。

     7.选择对应类别入口上传材料。

      (1)有户有房:适龄入学儿童及监护人的户籍信息、监护人的房产信息。适龄入学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必须在我校学区内,租房不属于此类。户籍信息材料上传包括: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户主页,户口簿学生页、户口簿监护人的页面(本市户籍且在同一户口本上)。房产信息材料上传包括: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产权证暂未办妥,以有效购房合同为依据。私人之间房产买卖交易,未能及时办理新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转账记录、房屋买卖合同、缴纳水电暖物业费用的凭据(发票、转账记录),并且到公证处对房产买卖合同进行公证。所有房产交易及过户时间以2024年7月31日之前为准。)

     (2)有户无房:户籍信息

       适龄儿童监护人及本人户口在我校学区内且在同一户口本上。户籍信息材料上传包括: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户主页,户口簿学生页、户口簿监护人的页面。

     (3)有房无户:房产信息、户籍信息

    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户籍,但具有我校学区内的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户籍信息材料上传包括: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户主页,户口簿学生页、户口簿监护人的页面(非本市户籍但在同一户口本上)。房产信息材料上传包括: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产权证暂未办妥,以有效购房合同为依据。私人之间房产买卖交易,未能及时办理新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转账记录、房屋买卖合同、缴纳水电暖物业费用的凭据(发票、转账记录),并且到公证处对房产买卖合同进行公证。所有房产交易及过户时间以2024年7月31日之前为准。) 

    (4)无房无户:户籍信息、居住证信息

    适龄儿童及父母既没有本市户籍,也没有我校学区内的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户籍信息材料上传包括:户口簿首页、户口簿户主页,户口簿学生页、户口簿监护人的页面(非本市户籍但在同一户口本上)。居住证信息材料上传包括:居住证学生或监护人页(非监护人页面提交不予通过)

    (5)已有一年级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

    六、现场审核及要求     

     1.审核时间:2024年8月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8:00  

     2.审核地点:郭镇东村逸夫学校致远楼1楼教室 

     3.审核要求:

    (1)现场审核时,1名监护人及学生本人需同时到场。

    (2)审核时家长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原件、预防接种证、家庭住址证明: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非格尔木市户籍儿童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格尔木居住的有效居住证)证件缺一不可,如有不符、不全及弄虚造假者,一律不予审核注册。

    (3)现场审核通过后会发送录取短信通知家长,同时在学校公布新生录取名单。

    七、其他事项     

      1.熟悉平台时间(非正式报名):家长报名操作平台演练时间为8月25日上午9:00—8月25日下午18:00,8月25日晚将清空所有数据,8月26日开始正式报名。

      2.患有残疾且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和生活的适龄儿童,家长可联系格尔木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联系电话:0979-8480759     

      3.现场审核通过的一年级新生,于9月1日上午9:00-12:00报名入班(具体分班名单见校门口公示栏)。

      4.需要转学的学生,请家长参考(格尔木市教育局公众号)格尔木市教育局关于2024秋季学期转学相关事项的公告,点击以下链接,了解相关转学事宜。)

https://mp.weixin.qq.com/s/atL0lg7O2whDuWLTTKwmjQ)    

备注:请严格遵守上述时间规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八、报名咨询电话

       马老师    13897062248

       王老师    18097499678

       赵老师    18095797478 

           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东村逸夫学校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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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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