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是群众日常购物的主要场所,是一个城市文明的“窗口”,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部位,承担着宣传公益、倡导文明的社会责任。
八月,潞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潞城区常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作专项行动事项内容,把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文明设施建设、文明服务行为规范引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经营者坚决做到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出现作为主要工作目标,提升辖区内商场超市点位达标,为群众提供和谐温馨、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我局执法人员在金华农贸市场进行假劣肉制品专项检查。
我局执法人员在南华便民市场进行假劣肉制品专项检查。
我局执法人员在客都超市、好邻聚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处理消费者投诉。